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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2010年度 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工作上半年总结下半年计划
日期: 2010-10-25  文章点击数: 1617

今年以来,我们上虞分中心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工作与公积金制度建设及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住房公积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将半年来中心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中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强调领导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对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要抓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领导。我中心按照和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工作责任书内容,对照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科室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同中心稳定发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把反腐倡廉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推进。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领导责任。我中心建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发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分工作用,领导、协调、监督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工作规程,完善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
2、以改善行政效能为目标,深入开展“娥江先锋” 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
坚持每月的例会和学习制度。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外出培训与自我钻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真正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分中心全体员工分别参加了市建设局组织的机关作风建设、行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等会议,参加了学习十七大报告培训,创造了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上半年,分中心积极响应市委要求的组织学习市公安局小越派出所原所长施雪明等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无私奉献。深化“百名岗位中层评议”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层干部标兵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围绕学习先进,中心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争做五型干部、争创岗位业绩”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认真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深刻进行反思,明确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从而保证了在思想上的创先争优。
(2)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在工作上创先争优
以“双争”、“三创”活动为契机,执照局党委提出的“提神聚力、提质增效、提档升位”工作目标,强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开展对企业对职工两个“贴心人”服务,做到全员挂牌上岗,在服务窗口摆放民主评议箱和业务宣传资料,既方便了群众办事的需求,也起到了对我们服务态度的监督作用。同时,分中心还十分注重认真对待社会反馈的声音,对于各种投诉一一查实,进行处理,件件回复,通过各种方法营造有利于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浓厚社会氛围。1-6月份,在政府网站回复咨询110余条,接受电话咨询2000余次。
(3)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在作风上创先争优
我们以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的为目标,按照去年制定的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对照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标准,精细安排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结合今年上虞市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城市和市建设局提出的城区责任地段保洁、绿化、市政设施网格化管理要求,中心召开文明共建会议,与胜利社区签订了结对文明共建协议;与江滨社区、舜杰社区、上源闸社区签订了以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实施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共建协议书,各签协单位发挥各自的优势,为文明共建活动的开展尽心尽责,进一步加强交流与沟通,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务求共建取得实效,达到互动共赢,确保分中心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的最终实现。
3、以增强廉洁意识为契机,抓好执行各种制度的落实。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督促、检查。二是落实述廉、评廉制度。根据局纪委要求,在单位中开展述廉、评廉活动,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三是落实督查检查制度。纠建并举,狠抓落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直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难点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中心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带动了全中心行风效能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使我们的根本观念有新增强,管理监督有新成效,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四是以政务公开为依托,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本着工作公开原则,利用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政策和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宣传,同时将所有办事程序必须公开,明确办事时限、办事制度,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对我中心的业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继续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落实学习制度,加强权力观教育,拓宽教育范围和领域。继续每月开展党课教育,抓好超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经常做、提前做,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律意识。
    2、继续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管理。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市纪委、局纪委有关规定,严格制度和纪律约束,加大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力度,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三创”、“二争”活动要求,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和用权行为上的突出问题,突出服务能力的创新。
3、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实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内容产生内容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中心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4、继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凭借转变干部职工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良好成效,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工作责任制内容进行落实,从思想观念源头抓起,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教育和各项制度的完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力争使我中心的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工作做得更实,更有成效。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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